中国煤炭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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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请交纳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5月12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在过去的一年里,学会的各项工作得到全体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单位的热情关心和鼎力支持,对此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2020年度会费于5月份开始收缴,现将2020年度会费交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煤炭学会章程》和《中国煤炭学会会费管理办法》,各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单位会员的会费标准如下:

2.常务理事单位:3万元/年;

4.单位会员:6000Ԫ/年;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柳芳北里支行

2.按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学会会费发票采用电子票据,收到会费后即将社会团体会费发票(电子发票)发送至经办人邮箱。

4.汇款时请附言,内容为“单位名称+2020年度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