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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动力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年4月10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中国煤炭学会及分支机构健康发展,提升煤矿动力灾害防治水平,经中国煤炭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批准,计划于近期召开煤矿动力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组建成立第二届煤矿动力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在全行业进行煤矿动力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委员依据

根据《中国煤炭学会章程》《中国煤炭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动力灾害防治第一届专业委员会已于2022年届满,计划于2023年10月前完成组建。

二、推荐名额和范围

(一)各单位原则上推荐委员名额1人;

 

(二)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具备较好的专业造诣和技术水平,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一般须具备高级以上职称;

2.成为中国煤炭学会会员,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热爱煤炭科技事业和本专业工作,热心学会煤矿动力灾害防治工作;(会员注册方式:登录学会网站,右侧“会员注册与登录”)

3.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任委员不超过70周岁。鼓励45岁以下中青年科技工作者申报;

4.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军人等须取得有关干部人事管理规定的审批文件。

三、委员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和委员条件,征求本人意见后推荐候选人并填报委员推荐表;

(二)两院院士可以提名优秀专家学者作为委员候选人;

(三)委员推荐名单经换届筹备组研究后,提出专委会领导机构和委员候选建议人名单,提请中国煤炭学会理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后印发批复文件和聘书,适时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填写《中国煤炭学会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推荐登记表》,经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后,将该表快递至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动力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同时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上报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10日。遴选信息可登录中国煤炭学会网站(www.chinacs.org.cn)查阅。

五、联系方式

中国煤炭学会煤矿动力灾害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爱文13700027157

        代连朋13998135300

邮  箱:waw_lnt@126.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  编:11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