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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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组建科学转播专家团队和推荐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27日
来源: 中国煤炭学会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要求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中国科协科普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部署,经研究,中国煤炭学会决定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及规模
  团队名称:中国煤炭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为便于开展工作,中煤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下设5个专业团队。
  (一)科技支撑团队。专业方向是绿色开采、煤层气、智能矿山、应急救援、综合技术等领域;
  (二)安全生产团队。专业方向是矿井“一通三防”、粉尘防治、安全生产等领域;
  (三)职业健康团队。专业方向是职业危害场所辨识、职业危害防治、心理健康等领域;
  (四)管理教育团队。专业方向是企业管理、工程管理、人才培养、教育培训等领域;
  (五)医疗生活团队。专业方向是矿工养生健康、医疗保健、生活百科等领域。
  组建规模:每个专家团队设首席科学传播专家1人,总联系人1人,专家若干人。团队可按专业领域设置小组,细分传播科普知识范围。中煤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总规模约100人。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科普创作。围绕学科(专业、领域、行业)前沿科技进展和基本科技常识,注重科学与艺术相结合,领衔开展或参与科普创作。通过撰写科普文章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新发现和新成果。
  (二)开展科普传播。面向公众结合学科(专业、领域、行业)的国内外重大科技事件或学术活动等,以科普展览、讲座、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普活动。及时解读与学科或行业相关社会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开展学科科普传播。
  (三)推动和拓展学会科普工作。参与中煤学会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推动行业科技博物馆、科普基地、科普人才队伍等基础条件建设和优质科普资源开放。
  四、推荐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首席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学会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3、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科普传播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4、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
  (二)推荐渠道
  中煤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专家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形式。学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科普教育基地等均可推荐,推荐名额每单位不超过5名。
  (三)审查认定
  被推荐和自荐的专家须填写《煤炭科学传播专家推荐表》,推荐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个人自荐须本人签名)。中煤学会将组织同行评议、设立审查、聘书发放等相关工作。通过审查认定的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将推荐至中国科协作为煤炭相关学科首席科学传播专家。
  五、其它事项
  (一)组建煤炭科技传播专家团队是做好煤炭科普工作的重要途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遴选、认真推荐。正式推荐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中国煤炭学会。
  (二)中煤学会将对经评审认定的科学传播专家颁发专门聘书,聘期3年,并在申请中国科协科普资金支持的同时配套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相关专家开展科普系列活动。
  (三)联系方式
  中国煤炭学会科普教育部李锦
  联系电话:010-84657942(传真)、15801299647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501室(100029)
  电子邮箱:416190168@qq.com
  中国煤炭学会
  2014年11月3日
  

 



相关附件下载: 中煤学会科教函〔2014〕2号――中国煤炭学会关于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和推荐专家人选的通知.docx